x

新闻中心

联系人:俞经理

电话:025-85581709

手机:13809042500

服务号二维码

扫描二维码

关注科进公众号

行业新闻

所在位置:首页  新闻动态 行业新闻

“体验式销售”医疗器械 这里面可能有陷阱!

作者:南京科进    浏览:235    发布时间:2016/2/24 10:46:44

  养生保健器械先体验再购买最可信?小心陷阱!昨日,广州市食药监局发布消费提示,消费者应谨慎对待医疗器械体验式销售

  近年来,随着现场体验营销的盛行,医疗器械领域也刮起了一阵体验式销售热潮,部分公司商家针对老人或病患等特殊群体,采用现场讲座、免费试用等方式,推销医疗器械。但体验式销售也存在多种陷阱。

  据市食药监局介绍,6月起医疗器械体验式销售未报备将被处罚。根据新出台的《广州市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自2016年6月1日起,以讲座、现场体验等方式向消费者推销医疗器械产品,活动举办者应当提前7日向活动所在区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活动相关情况,未按照规定报告的,监管部门将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相关标签:便携式骨密度仪价格

上一篇:关于暂停执行2015年1号公告药品电子监管有关规定的公告(2016年第40号)

下一篇:浙一互联网医院成为全国首个公立三甲网络医院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