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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医疗服务要“增量提质”
作者:南京科进 浏览:86 发布时间:2016/5/19 11:43:01 5月18日,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发布《关于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建立健全功能明确、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富有效率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每千名儿童床位数增加到2.2张,每千名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69名,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至少有1名全科医生提供规范的儿童基本医疗服务。《意见》由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国家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人社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
《意见》明确,从2016年起,在39所举办“5+3”一体化医学教育的高校开展一体化儿科医生培养,扩大研究生招生规模,每年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收培养约5000名从事儿科等各科常见疾病诊疗服务的全科医学人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向儿科倾斜,到2020年累计招收培训儿科专业住院医师3万名以上。同时,加大儿科医师转岗培训力度。
《意见》提出,合理调整儿科医疗服务价格。对于儿童临床诊断中有创活检和探查、临床手术治疗等体现儿科医务人员技术劳务特点和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要高于成人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儿科医务人员收入不低于本单位同级别医务人员收入平均水平。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儿科医师,在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倾斜。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儿童专科医疗机构。做好儿童用药供应保障,对儿童用药价格给予政策扶持。
《意见》明确,依托技术力量较强的儿童医院、综合医院儿科和妇幼保健机构,在城市和县域建立儿童急危重症救治中心,提升儿童急危重症救治能力。组织开展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内科高年资医师的儿科专业培训工作,使其具备儿科季节性疾病、常见病、多发病的临床诊疗能力,在儿童就诊高峰期充实儿科医疗力量。
《意见》提出,“十三五”期间将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重点支持地市级儿童医院、综合医院儿科和省、市、县妇幼保健机构建设,促进区域间儿科医疗服务同质化。明确各级儿童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功能定位,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借助“互联网+”行动计划和国家大数据发展战略,健全完善儿童健康教育、医疗信息查询、在线咨询和远程医疗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