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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药补医须靠制度抑制
作者:南京科进 浏览:71 发布时间:2016/5/25 10:22:06 据报道,柳州市城市公立医院按进货价销售药品,已为患者减轻药品费用负担达1.09亿元。这是记者近日从国家卫计委医改调研组在柳州市召开的调研座谈会上获得的信息,调研组对柳州市医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2015年10月8日至今年3月,柳州市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销售共为患者减轻药品费负担超亿元,值得点赞。过去,公立医院“以药补医”运营模式为公众诟病,这种机制下,医院收入与药品收入直接挂钩,医院通过多开药、用贵药增加收入,不规范的诊疗行为难以避免。由此导致看病越来越贵,医患关系恶化,并形成灰色的药品购销利益链,影响医药行业的发展。
卫生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开宗明义地表示要“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意味着医院不能以营利为目的。就此而言,柳州市在公立医院改革中落实按进货价售药,无疑利于降低患者药品费用负担,这样既是回归医院的公益性,也有利于改善医患关系。
不过,这样的改革,仅仅是成功的第一步,如果没有更多配套推进,则可能只是改变医院的收入结构,而难以抑制医院其他形式的“创收冲动”。因此,政府应增加投入,提高医疗服务收费,重构药品采购方式,解决药价虚高问题。同时,改变医保支付方式,发挥其制约和激励作用,真正改变医院、医生的行为。只有让医方自觉不再多开药、多贵药,才能彻底破除“以药补医”的逐利机制。如果这些配套措施没跟上,很可能“按下葫芦浮起瓢”,把医院逼向另一种形式的“以药补医”,如多检查、多用耗材等,看病贵问题仍得不到解决。
总之,破除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机制,需跟进制度设计抑制医院的各种“创收冲动”。只有切实有效的改革,以公益性为核心,重新构建医院的管理体制、补偿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督机制等,才能推动公立医院的“功利性”转向公益性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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